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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中學生校內因瑣事廝打 14歲少年刀捅同學致傷

水母網12月5日訊(通訊員 潘文梅) "檢察官叔叔謝謝信貸房貸銀行利率比較利率多少免費諮詢試算您,是您圓瞭我的上學夢,讓我可以繼續留在學校裡讀書......"日前,14周歲的李某泣不成聲地對牟平區檢察院公訴科的幹警這樣說。

事情源於同學之間的一次毆鬥, 2012年7月6日6時許,剛滿14周歲的李某在牟平區觀水鎮某中學院內,因瑣事與同學發生廝打。期間李某持彈簧刀將被害人腹部捅傷,經法醫鑒定構成重傷,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故意傷害致他人重傷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移送牟平區檢增值稅試算信貸年息借貸增貸轉貸內湖房屋信貸察院後,承辦人仔細審閱卷宗,深入李某就讀的學校、居住的村鎮調查走訪,發現李某平日一貫表現良好、無前科,這次案發是一時沖動造成的。

為能讓李某繼續留在學校讀書,挽救這名失足少年,承辦人先後3次找到李某的父母及被害人的父母進行協調溝通,最終雙方達成賠償協議。此案達成刑事和解,被害人同意不追究李某的刑事責任,對李某的行為也表示諒解,並請求牟平區檢察院從輕處罰。

牟平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李某作出瞭附條件不起訴的決定,考驗期為6個月。這6個月裡辦案檢察官先後三次找到李某及其老師和父母談話,瞭解李某日常生活學習情況,及時掌握其思想動態,確保李某在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同時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投入到學習中。

承辦人說:"如果這個案子送到法院審理的話,可能會耽誤孩子的學業,甚至影響他的一生。現在孩子可以留在學校裡繼續讀書,將這次事件的危害減小到最低,既維護瞭被害人的合法利益也確保瞭李某改過自新。"





新聞來源http://yt.house.sina.com.cn/news/2013-12-05/083525245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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